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东营市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标准和依据,推动乡镇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评价指标体系由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能履行情况、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监督考评及整改完成情况、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情况、实行特定负面事项强制评价等5个方面组成,共设置了资源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等13项具体指标。通过细化各项评价指标,以量化方式呈现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和任务、评价履职情况。
评价指标体系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审计对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监督作用,促进领导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我市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