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合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济南建设”新闻通报会。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全市符合绿色矿山建设条件的矿山52家,已纳入省级以上绿色矿山名录库48家,实现绿色矿山建设“量质双突破”;到2026年底将全面完成919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马明表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加强山体保护、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生态修复、强化公益诉讼和民事追责等举措,持续提升要素保障和规划服务水平。
据悉,为加强山体保护,推动青山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了《济南市山体保护规划(2023-2035年)》,对872座山体进行分类保护。编制了《济南市中心城山体周边建设控制规划》,在对中心城158座山体现状普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山体分类分级体系,划定山体保护线及建设协调区控制线,制定了重要山体的周边建设管控导则及其他山体的建设管控通则。指导山体周边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实施规划管控,为“山体复绿、青山入城”奠定了良好工作基础。
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方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规划引领与科技赋能相结合,高质量遴选和动态监管相结合,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市符合绿色矿山建设条件的矿山52家,已纳入省级以上绿色矿山名录库48家,实现绿色矿山建设“量质双突破”,提前完成省级确定的目标任务,绿色矿业格局基本形成。
此外,积极推动生态修复,推进破损山体治理。据悉,目前,全市15个区县(功能区)均已完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推进破损山体治理,力争2025年底基本完成,2026年底全面完成919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强化公益诉讼和民事追责,守牢自然生态安全边界。联合法院、检察院等五部门印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效裁判执行衔接机制暂行办法》,以8宗非法开采案件为试点,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刑事打击+公益诉讼+司法判决+生态修复”五位一体模式,逐环节破解监督盲区、提升执法效能。通过公益诉讼、司法判决、公证提存等强力措施,依法追诉违法主体民事责任,判令违法主体进行生态修复,追缴生态环境功能损失费和修复保证金,倒逼违法责任人限期履行修复责任,确保“谁损害、谁赔偿、谁修复”落到实处。据了解,目前,1宗案件已完成公益诉讼、法院调解、生态修复、损害赔偿;剩余7宗完成现场勘查、修复方案编制,待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后,尽快进行公益诉讼和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