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考是孩子人生的重要时刻。12年寒窗苦读,9年努力拼搏,都将在这个6月开花结果。为给全区莘莘学子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我们向全区各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告知如下:
1.中高考期间区内各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业和建筑施工噪声必须将场界噪声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得在夜间(晚10点至次日晨6点)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2.6月5日—6月16日中高考期间,辖区市一中、市二中2个考点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居民住宅区)周边各建筑施工、工业企业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必须将场界噪声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夜间(20:00—次日6:00)和午间(12:00—14:00)禁止在居民集中区域和学校附近区域进行电锯、搅拌、振动、打桩等建筑施工作业或使用挖掘、拆迁、破碎机等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除紧急抢修工程外,考试期间考场周围五百米之内昼夜禁止施工;确因特殊需要必须施工的,需报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并对社会进行公示,同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污染。
3.6月4日22:00至17日6:00严格审批中高考期间的夜间施工申请。
4.抢修、抢险作业应预先评估对考试的影响程度并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执行。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加大检查督查频次,重点对考点周边、居民密集区、投诉多发区及街道和园区公司移交的问题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切实为广大考生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