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利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顺、李维国、刘月英、董长岭,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崔志刚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远远,副县长陈善泽,县法院院长孙学军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监委关于全县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和县政府关于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指出,要强化责任落实,聚焦重点领域推行问题整治,加强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能力水平。要提高站位,扎实开展突出问题排查整改。要坚持高点规划,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坚持建管并重原则,注重监测保护,确保水质达标,实现农村优质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