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清廉冠县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载体,也是推动冠县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2024年11月14日,全面建设清廉冠县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吹响了全面建设清廉冠县的奋进号角,全县各级各部门主动靠前、积极行动,以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等“清廉单元”建设为抓手,正在形成全面建设清廉冠县的强大合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第十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及时宣传、推广、展示各级各部门的生动实践、典型经验等,为全面建设清廉冠县持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自2025年1月13日起,在“冠县在线”微信公众号开设“全面建设清廉冠县”专栏,以进一步凝聚建设清廉冠县的强大思想共识和行动合力,让清廉成为新时代冠县的风尚和名片。今天推出《给年轻干部提个醒--该公开就得公开,要保障群众知情权》。
【纪法条款】
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及以上的,给予处分。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按照规定公开工作信息,侵犯管理服务对象知情权,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情节较重的,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关爱提醒】
【年轻干部要谨记】
信息不透明是谣言的温床,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是从根源上消除谣言的重要方式。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决策、关心维护自身权益积极性的增强,对政府发布信息的广度、深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年轻干部要时刻提醒自己,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