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25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其他年龄段如有空余学位,各园可同时进行补招。
二、招生要求
(一)封闭小区内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小区内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及与户籍情况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明(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适龄幼儿。
(二)局属幼儿园。非封闭小区局属幼儿园本着安全、就近、规范的原则进行招生,优先招收幼儿园所在街道范围内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封闭小区局属幼儿园应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可面向所在街道进行第二次招生,若再有空余学位,可面向社会招生。
(三)企事业单位、镇(街道)、村集体等举办的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单位或本辖区内的居民子女,如有空余学位,可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四)民办幼儿园。要坚持优质服务、诚信服务的原则,积极面向社区及周边区域,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其班额要符合相关标准与要求,严控大班额。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5年5月9日(星期五),市教育体育局通过胶州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幼儿园同日通过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上合示范区熙元府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信息另行通知。
(二)组织报名录取
1.报名录取时间。全市幼儿园报名、录取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9日(星期一)至6月20日(星期五)进行,具体时间详见各园招生简章。
2.报名方式。小班:局属幼儿园和镇街中心幼儿园采用网上办理,其他幼儿园采用现场报名。其他年龄段:采取现场报名。
网上办理时,适龄幼儿监护人完成“爱山东”APP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进行报名。
(1)家长登录幼儿园报名服务平台,按照所报名幼儿园招生简章中的批次,找到对应的报名类型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幼儿基本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平台已经对接多个部门的大数据。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大数据自动校验比对成功的数据,将自动填写在相关栏目中,并显示“自动回填”字样。不能自动校验比对成功的数据,需要手工填报信息,并依据平台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2)家长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幼儿园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表示报名完成,家长应在相应批次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审核情况。
(3)网上报名信息填报的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的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段,以免造成网络堵塞。
(4)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选择1所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不能同时兼报两所幼儿园。报名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信息不能再进行任何改动。
(5)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需提前联系报名幼儿园到幼儿园现场进行报名。
(6)家长可在幼儿园公示录取结果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录取结果或到幼儿园门口公示栏查看录取结果。
现场报名时,幼儿家长(限一名家长,不得携带幼儿)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到相关幼儿园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同时提供有效居住证。普惠性幼儿园之间不得兼报。
3.录取方式。各幼儿园按批次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公办幼儿园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多胞胎参加同一幼儿园随机派位的,可以选择“一人一号”或“多人一号”。
(三)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幼儿入园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报到。
2.规范入园报到。各幼儿园报到时间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体育局统一要求执行,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幼儿园不得随意变动。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学区办公室、局属各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科学组织实施,统筹做好2025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要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园工作平稳有序。
(二)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收适龄幼儿入园。各镇(街道)学区办公室要充分考虑入园需求、幼儿园布局等因素,进一步完善今后几年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划片招生方案。各镇(街道)学区办公室、局属各幼儿园要认真制定2025年幼儿园招生入园方案,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各镇(街道)学区办公室指导各幼儿园做好信息发布、报名、录取等工作。要加强与公安、卫健等部门的对接,建立相关信息互通机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工作,不占幼儿园招生计划。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三)统筹控制招生规模。幼儿园计划招生班额原则上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扩大招生规模及班额,需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不得继续招生。
(四)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积极落实省、市关于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要求,结合幼儿园学位供给情况,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托班招生应在小班统一招生结束后开展,托班设置条件、开办程序、管理制度等按照省、市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五)实施多孩家庭“长幼随学”。同一家庭多孩有同时在同一幼儿园入园需求的,实施“长幼随学”,切实减轻家庭接送负担。幼儿参加小班统一招生时可以申请安排到同一家庭兄(姐)就读的幼儿园入园;非小班统一招生时段,幼儿可以申请转入同一家庭兄弟(姐妹)就读的幼儿园,幼儿园结合学位情况优先接收。申请“长幼随学”的幼儿,不占幼儿园招生计划。
(六)大力优化招生服务。采用网上办理的幼儿园于5月30日(星期五)发布幼儿园招生报名服务平台使用指南,方便幼儿家长使用。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公布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家长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对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庭积极协助办理。
(七)妥善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积极推进残疾幼儿随园保教,支持普惠性幼儿园招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幼儿,开展融合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可根据本校整体招生安排,做好学前部(班)招生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积极探索为重度残疾幼儿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对残疾幼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幼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幼儿、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积极保障普惠性学位供给。
(八)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幼儿园招生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有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进行严肃处理。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查体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公益早期教育指导、托班等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相关收费政策收费,不得收取押金、学位费、视频监控费等费用。局属各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方可发布;各镇(街道)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学区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发布。各幼儿园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举报平台。
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