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基层法律服务需求,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垦利区整合资源,扎实开展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当好基层普法“宣传员”。村(居)法律顾问立足群众需求,开展“精准普法”,通过设立法律咨询点、举办法治讲座、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有效增强群众法律意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开展普法活动1024次。
二是当好法律服务“咨询员”。村(居)法律顾问每月定期在村(居)值班,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针对工资拖欠、工伤赔偿、婚姻家庭等纠纷提供咨询,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提供法律咨询7516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6件。
三是当好矛盾化解“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发挥专业优势,调解邻里关系、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热点问题,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权。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协助处理信访问题116起,调处矛盾纠纷915起。
四是当好村(社区)治理“护航员”。村(居)法律顾问帮助村(社区)起草、修改和审核村规民约、集体经济合同等涉法事务,对土地流转、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同时,为“法律明白人”提供法治培训,形成基层依法治理合力。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协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122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