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公共租赁住房2025年
符合条件家庭公示
(第二批次)
按照《东营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实施细则》(东区住建发〔2023〕29号)要求,现将经初审符合东营区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两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4日,如有异议,请向区住房保障部门反映,监督电话:0546-8228171,邮箱:dyqzfbz@163.com。
东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2日
东营区2025年度符合新就业无房职工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资格条件
人员公示
(第二批次)
按照《关于印发<东营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区住建发〔2023〕29号)文件要求,2025年第二批次一名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人符合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4日,如有异议,请向东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举报电话:0546-8228171)。
东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