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司法部主管、法律出版社主办、人民调解杂志社承办的《人民调解》杂志刊发我市文章《以“司法蓝”护佑“黄河清” 绘就黄河生态新“枫”景》,宣传报道了东营市司法局在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调解工作的创新实践及成效。
山东省东营市是黄河入海城市,有着“黄蓝交汇”生态景观。近年来,东营市司法局深刻领悟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为重大国家战略的政治意义,积极构建覆盖市内沿黄全域、市县乡村一体联动的生态环境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体系,以“司法蓝”护佑“黄河清”,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东营升级版。
坚持政治统领,盘活多元共治“一盘棋”
从政治上理解、把握、推动沿黄调解工作,打牢思想基础,凝聚共识力量。
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谋划部署,研究出台《关于加强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体系建设的意见》,坚持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市县乡社区相贯通、线上线下相结合,融合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整合下沉各类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和力量,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中心,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工作模式,着力打造具有东营特色的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实体化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制定目标责任清单9类25项,将生态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工作列为体系建设的重点项目,并纳入各级党委的“一把手”工程,专班化统筹推进。
加强党建引领。推进“一中心、一支部”建设,全市各调解组织共有党员调解员3035人,成立党支部399个,在沿黄调解工作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书记调解室”,鼓励支持老党员、离任老书记建立个人生态调解室,探索形成“党建+调解”工作新模式。
加强制度设计。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出台《东营市镇
( 街 )、社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调处中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规 范》,规范矛盾调处中心纠纷调处程序、工作机制、工作职责;联合市委组织部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对调解员准入退出机制建设、培养使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联合市中院出台《东营市人民调解和诉讼程序对接工作规范》,完善生态诉讼特邀案件规则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模式。2022年至今,共联合出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体系建设制度7项,奠定了沿黄“大调解”格局的制度基础。
健全组织体系,筑牢黄河治理“桥头堡”
强化基层基础,创新工作载体,完善生态环境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体系,以“小调解”撬动黄河“大治理”。
建好实体平台。坚持“做实社区村庄、做强乡镇街道、做精做专县市”的目标定位,建成实体化矛盾调处中心,在市县设立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社区设立生态调解室,巩固“前沿阵地”。各中心实行“常驻+轮驻”工作模式,根据需要邀请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进驻,配合协助公检法打造黄河口生态保护法庭、生态警务室、生态检察站,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开发类矛盾纠纷跨区域、跨领域集中调处新模式。
强化科技赋能。依托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智慧调解”系统,建设纵向覆盖四级、横向联通部门的信息平台,打通“线上+线下”“现场+远程”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双通道,实现了生态环境纠纷上报、受理、协调、分流、化解、回访等线上运转。设立生态调解专家智能库,将生态环保领域业务骨干、专家、法律工作者等入库入网,精准推荐调解专家,为调解工作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推动体系融合。打造生态纠纷治理新模式,实现调解员、网格员深度融合。推动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融合,整合行政复议、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律顾问等各类资源,构建“多元导入、一体受理、分类化解、联动处置、跟踪监测”运行模式,推动生态环境纠纷最大限度在非诉闭环内解决。
构建长效机制,激发护佑黄河“新动能”
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点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调解工作强大引擎。
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一站式纠纷调处”机制,2024年成功调处8起法院委派委托的土壤污染、绿地破坏等生态修复案件。建立“河长+网格员+调解员+生态警长+法院院长”五员协作机制,合力化解沿黄生态环境纠纷。建立双向交流机制,调解员主动对接镇街环保办,摸清辖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底数,发挥职能部门业务指导作用,推动黄河流域社会化综合治理效能提升。
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吹哨报到、会商研判、力量下沉、联动补强、心理干预和跟踪回访等工作机制,确保生态环境纠纷第一时间发现、受理、化解、问效。建立警告制度,对不听从生态环境纠纷调解组织调派、不提供专业支持的相关职能部门,视情给予“红”“黄”牌警告,由党委、政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建立以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为主的考核评价机制,实行下级对上级部门单位考核评分、倒逼落实,推动监督和问效同步,形成上下同向、一体推进合力。
建立排查预警机制。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员联合网格员、民警、物业等力量,定期深入村(居)、林场、企业、商户、种(养)殖场、垃圾存放点等走访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苗头性、倾向性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及时处置分流、预警报告,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处置快、预判准。发挥“智慧调解”系统作用,为生态环境纠纷监测预警、数据融合提供系统支撑。2022年以来,全市共调处生态环境纠纷3000余件,80%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层面,法院涉生态环境案件调撤率达到50%以上,成功调处某采油厂环境污染等生态赔偿案件,涉案金额达1.5亿元以上。生态环保公益诉讼案件量明显下降,信访形势持续向好,为保护黄河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沿黄解纷“主力军”
探索创新符合实际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发展新路子,为守护黄河安澜打下坚实人才基础。
一是充实专业队伍。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保障专职人民调解员薪酬,强化人力支撑。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088人,其中,从退休法官、检察官、专业人士中选聘166人专门从事生态环境纠纷调处工作,落实每人每年4.8万元薪酬。对工作满2年、工作业绩突出的调解员实行“五优先”,即在入党、选拔、聘用、评先树优、推选人大代表中优先考虑,激发了队伍履职活力。
提升专业素质。将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规划,积极协调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部门,选派102名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专业人员组建生态环境纠纷调解师资库。以“实战”为导向,通过集中授课、以干代训、庭审观摩等形式开展生态环境纠纷调解培训,2022年以来累计培训6000余人次,队伍专业素养不断增强。
擦亮专业品牌。广泛动员热心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纠纷调处工作,积极培树“金水大妈”“天奎调解室”等调解品牌。开展“金牌调解室”评选活动,向生态环保领域倾斜,鼓励更多热心人士加入生态环境纠纷调解队伍。目前,全市共建成15个生态品牌调解室,生态环境纠纷调解工作整体效能和影响力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