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航空业的快速发展,机场净空保护成为确保飞行安全和航空器正常运行的重要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东营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前期,市交通运输局会同省机场管理集团东营机场有限公司起草了《东营胜利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经过评估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按程序提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
为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1月16日上午,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办法》合法性审核论证会。市交通运输局铁路港航发展中心张建国副主任和省机场管理集团东营机场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参加。
会上,市交通运输局就《办法》的起草情况作了说明,市司法局备案审查科工作人员介绍了《办法》前期初审情况。随后,市司法局从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组织对《办法》逐条进行论证,针对机场净空、电磁环境保护工作急需解决的管理问题展开讨论。通过集中审核论证,发现并纠正了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条款,确保《办法》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实际管理需求,具有可操作性。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353号令),尽快完成合法性审核工作,推动《办法》尽快发布实施,为保障机场净空安全,促进航空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