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垦利区全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垦利、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被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区委依法治区办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依法治区·2024
推动落实法治垦利建设任务
法治建设
自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区政府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区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综合绩效考核,做到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主要领导同志参与重点工作、重大问题的协调和督导,围绕法治建设开展“赋予镇街行政执法权”等调研督导5次,解决基层行政执法等方面的问题9项,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印发述法工作规范、2024年述法工作方案,将述职与述法有机结合,实行区管干部书面述法全覆盖。特别是今年,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重视程度、切入基层及依法办事能力等方面明显提升。
系统部署安排年度重点任务。通过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办公室会议、各协调小组会议、“府院”“府检”联动工作会议,深入研究年度工作,把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工作落实,形成2024年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委员会文件6件、办公室文件14件。每项工作都建立了台账,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压实责任、强化督察,带动部门和基层力量形成落实合力。省市重点督察、法治建设综合考核等工作,初步评估居全市各县区前列。7月份,垦利区在全市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扎实推进省级重点法治建设项目。“法治带头人”述法工作列入2024年全省法治建设重点突破项目,提升首批试点村法治建设水平(16个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述法率达100%。扎实推进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按照分步实施、分类推进、以点带面、逐步覆盖的原则,开展述法工作。以“述法”为引领,全面提升法治乡村建设质效。全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增加兴隆街道后李村、红光办事处老十五村2个,新增率15%。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增加垦利街道育才社区等10个,新增率13%。4月份,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暨“法治带头人”述法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在垦利召开。11月20日,我区在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改革创新推进会议上作《探索“法治带头人”述法机制,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典型发言,推广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