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审计局将研究型审计理念贯穿经济责任审计全过程,深度挖掘审计成果,持续提升审计成果“可用性”。一是突出请示报告制度执行。将请示报告作为落实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挖掘经责审计中的重要情况信息,以审计要情、审计专报等形式完整全面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送,并全面梳理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汇总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做到把问题原原本本揭示出来,原原本本报告上去。二是突出整改反馈体系完善。认真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的意见》,督导相关单位逐一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整改情况开展联合问效督查,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和相关工作规范79项,整改率达97.54%。三是突出干部监督管理运用。探索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报告单制度,明确报告形式、报送程序及范围,提升审计结果运用层次。研究制定《东营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计结果运用职责,增强结果运用实效。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有关主管部门贯通协同,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核内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发挥审计成果的最大效用。四是突出信息全面开发报送。坚持把成果意识贯穿于审计全过程,增强编发审计信息的敏锐性和自觉性,及时复盘项目实施中工作思路、查核方法、数据模型、经验做法、项目成效,根据审计进度,准确把握成果报送频次、时效、角度,尽可能呈现经责审计中的工作亮点、经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