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决策部署,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持续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努力破解基层重要职责“担不好”、发现问题“管不了”、服务群众“办不好”等突出问题。
优化机构设置,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办。将“七办五中心”融合调整为“五办四中心”,构建起简约精干、扁平高效的基层组织构架。注重工作机构和职能整合,新组建经济发展办公室,将社区建设服务职责调整到党建工作办公室,优化调整社会事务、便民服务等职责设立民生保障和便民服务中心。因地制宜设置特色机构,在7个乡镇(街道)设立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在刁口乡差异化设置海洋和渔业综合服务中心,助力特色产业发展。
充实人员力量,确保基层事情有人办。加大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力度,今年为乡镇(街道)下沉编制50名,安排用编进人计划51名,有效化解基层干部队伍年龄结构问题。大力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在乡镇(街道)设立综合执法队,下沉8名执法编制,按不低于事业编制总数的30%配备执法力量,统一接受乡镇(街道)指挥调度,建立乡镇(街道)与县直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规范派驻机构管理,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创新管理模式,确保基层事情高效办。在全市率先启动乡镇(街道)人员统筹使用工作,探索实行人员岗位化管理,创新基层岗位设置。目前,已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统筹使用行政事业编制人员试点工作方案》和《试点乡镇人员岗位管理办法》。理顺县乡职责边界,修订完善177项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和67项“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形成“照单履职、看图办事”的精细化履职体系。清理规范乡镇(街道)现有议事协调机构32个,明确乡镇(街道)一律不设议事协调机构,让乡镇(街道)实现“轻装上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