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犯罪的概念如何界定?
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与前科消灭制度的逻辑关系?
现有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优劣?
如何实现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与其他制度规范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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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围绕“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构建,一场理论与实务的思想碰撞在日照经开区检察院文化中心展开。
活动现场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主动融入和服务大局,10月18日下午,经开区检察院以“轻罪治理”主题举办“检语沙龙”活动。活动邀请山东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研究生万政、方涛,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刘冉参加。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葛敏参加活动并讲话,院分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秦希主持活动。
方涛,山东大学刑法学博士研究生,陕西省法学会台港澳法学研究会理事,研究方向:刑法学、刑事执行法学。
活动中,方涛以《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体系性构建》为题开展专题授课,从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功能定位、基本模式、具体构建路径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剖析,内容紧跟形势、紧贴实践、引人思考。
在随后的交流环节,刘冉同志围绕检察实务中如何办好轻罪案件,从把握好罪与非罪、诉与不诉、案件质量,落实快慢分道、轻重有序的办案机制等角度进行了深入剖析。与会人员就如何处理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与从严惩处部分特殊犯罪的关系、与从业禁止制度的衔接配合,以及落实该制度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障碍等内容进行分享讨论,将检察实务和理论研究有机融合,观点多元、气氛热烈、交流踊跃。
“本次研讨主题紧随时代发展,交流内容密切联系实际,大家收获颇多。”活动最后,葛敏同志对本次沙龙活动进行点评,进一步启发干警从政策、实体和程序的把握上对于轻微犯罪案件的办理进行思考和研究。
本期“检语沙龙”搭载高校智库资源,加固了理论与实践良性互动桥梁,拓宽了刑事检察工作思路。下一步,经开区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改革精神加强自身建设,采取实际措施完善培训体系,以高素质检察队伍推动高质效监督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