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下午,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崔学军,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薄涛,市委办公室综合二科副科长张龙龙,市司法局人参科科长李茂华等一行组成联合督导调研组,深入垦利区对村级法治委员会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督导调研,垦利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王国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爱峰等陪同。此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垦利区村级法治委员会建设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推动法治乡村建设进程,确保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我区垦利街道利泉村,育才社区等进行了实地调研,查看了村级法治委员会的工作场所、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等情况,并与部分专兼职委员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听取了他们对村级法治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随后调研组一行来到区司法局开展座谈,听取了垦利区关于村级法治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汇报,详细了解了垦利区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村级法治委员会建设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在座谈过程中,调研组对垦利区在村级法治委员会建设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调研组认为,垦利区高度重视法治乡村建设,积极推动村级法治委员会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为村民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有效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同时,调研组也提出了继续推进村级法治委员会建设方面意见,一是落实两个“明确”:明确村级法治委员为村民自治组织;明确村级法治委员会是促进有效社会治理的一种创新机制。二是坚持两个必须:必须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基层司法所必须切实承担对村级法治委员的业务指导职能。三是强化一个“突出”,要突出法治引领,将法治贯彻基层治理的始终。
垦利区表示,将以此次督导调研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村级法治委员会建设,推动法治乡村建设进程,为村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垦利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此次督导调研活动不仅为垦利区村级法治委员会建设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指导和建议,也为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借鉴。垦利区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