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鲁环发〔2020〕36号)等相关条例与文件要求,减少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市从9月1日起全面实行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I/M)制度,即排放检验机构(I站)出具排放检验结果报告,不合格车辆到具有资质的维修单位(M站)进行维修治理,经M站维修治理合格并上传维修治理信息后,再到同一家I站予以复检,经检验合格方可出具合格报告,通过加强信息互通、协作配合,形成闭环的联动工作机制。目前我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M站12家。
9月19日上午,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带队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家机动车排放维修治理站(M站)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现场查看了M站的机动车排放治理管理制度、机动车排放尾气检测和维修治理流程,同时查看了机动车排放治理的相关设备,相关设备均都在正常运行操作,实现了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维修、复检闭环式管理。对督导检查中存在的维修车辆处置不及时、技工操作不熟练等问题作出相关要求,强调要加强工作人员、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等方面的完善与培训,做到规范经营、诚实守信。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将强化与环保部门协调联动,持续做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I/M)制度落实工作,不断强化对机动车排放维修治理站(M站)的日常监管,助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