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早军率督导组到广饶县督导调研村级法治委员会试点工作。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峰,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张玉宝,市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高明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崔学军,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薄涛参加活动。
孙早军一行先后到大码头镇小刘桥村和广饶街道孙武社区督导检查,了解村级法治委员会工作运行情况,查阅档案资料,并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孙早军充分肯定广饶县村级法治委员会试点工作成效,指出广饶县自开展村级法治委员会试点工作任务以来,严格按照全市村级法治委员会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部署要求,积极调研论证,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孙早军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扩大委员会委员范围,推选产生执行委员会,接受委员会领导,具体组织实施法治委员会日常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聚焦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法律服务,明晰职责清单,统筹推进村级法治委员会各项职能有效落实。要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准入退出、考核奖惩等各项工作机制,确保法治委员会有效运行,并将其有效融入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村级法治委员会增实效、添活力、促发展。要加强跟踪反馈,广泛收集村民对法治委员会运行及成效的评价意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持续完善工作流程和运行规范。要加强总结评估,及时对村级法治委员会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评价的工作标准和规范,切实推动成果共享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