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
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市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就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当前,我省处于主汛期,地质灾害进入高发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武书记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做好预防性部署。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紧落细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责任。据预测,今年汛期全省降水量总体偏多,局部地区强降雨过程频繁、累积雨量大,土壤含水趋于饱和,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增大,地质灾害形势十分复杂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隐蔽性、复杂性和动态变化等特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地质灾害防范应对主体责任,以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巡查排查、监测预警、避险转移和应急救援等工作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各项工作,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监测预警叫应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信息实时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密切监视天气和雨水情发展变化,加强强降雨期间和重点时段的动态联合会商、滚动预报和分析研判,努力提高预报时效性和精准度,延长预见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特别关注局地短时强降雨,随时调度降雨强度大的区域,及时指导采取应对措施。要进一步强化落实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和跟踪反馈机制,坚决做到有预警、有叫应、有行动、有核实,形成工作闭环。接到预警信息后,基层防灾责任人要因地制宜利用广播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将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确保预警信息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聚焦施工现场、公路铁路沿线、旅游景点、切坡修路和建房、中小学校舍、山洪沟道出口等重点部位,举一反三抓好隐患排查巡查复查。要高度重视非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排查,看紧类似临沟、临坎、临崖等风险区,推进实现“隐患点防控”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对威胁大、险情重的地质灾害风险区和隐患点,要制定专门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要密切监视雨情汛情变化,充分利用技防+人防等多种手段,关键时段要加密巡查频次,动态监控灾害隐患点变化。
四、坚决果断做好避险转移。强化预警“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对于地质灾害预警区域范围内的受威胁群众,要坚决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推广基层实践中的“三个紧急撤离”经验(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紧急撤离)和“四个一律”经验(当雨量达到临灾预警值时,一律进行避险转移;当发生险情异动时,一律进行避险转移;当风险隐患不能准确预判时,一律进行避险转移;当晚上风险隐患难以研判时,一律进行避险转移),坚决避免犹豫不决、瞻前顾后。同时,要加强避险转移群众的安全管理和生活保障,在安排避险转移群众返回原址居住前,要进行安全评估,落实监测预警等防范措施。
五、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严肃工作纪律,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救援队伍、技术支撑队伍、救援装备、救灾物资等各项准备,结合实际开展拉动演练,提前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预置布防救援力量、物资和装备等。灾害发生后,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统筹现场搜救行动,开展监测预警、危险性评估,严防二次伤害,合理投入队伍、工程机械,做好交通、通信、后勤保障,有序转移群众、组织宣传报道,确保救援有序有效。要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严禁迟报、漏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