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职责履行,切实优化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垦利区委编办聚力于优化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健全考核组织架构、推动结果运用落地,积极引导事业单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现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
完善考核指标明范围,让绩效考核有“准度”。根据省、市考核文件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广泛征求组织、机关工委、人社、财政等部门意见,出台《事业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突出考核事业单位落实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要求成效、聚焦主责主业履行职责、提升公益服务质效等情况,打造多层次、多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引导事业单位积极创先争优,提高公益服务能力和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创新考核机制找差异,让绩效考核有“精度”。将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全区各类195个事业单位分为教育系统、卫生系统、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四个序列进行考核。实现同领域同赛道,提高绩效考核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二次评议”考核机制,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根据内部考核成绩按比例推荐“优秀”等次,同时提报“良好”“一般”“差””的事业单位及分数;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对主管部门建议为“优秀”等次的单位进行二次评议,确定最终考核等次。主管部门能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差异化进行赋分,实现考核队伍专业,考核内容科学,最大限度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客观公正。
强化考用结合促实干,让绩效考核有“力度”。坚持“问题反馈、加强监管”,及时将考核成绩、确定等次、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举办单位及事业单位,督促各事业单位认真剖析原因、针对性的整改问题。对事业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改变重考评程序、轻整改提升的问题,将整改落实情况全部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现以考核促整改的硬性约束。坚持“突出激励、树立导向”,推动结果运用尽快落实落地,将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干部选拔任用、物质奖励、机构编制和财政预算管理建等工作挂钩,加强与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联系,主管部门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结果为“一般”、“差”的,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进一步提升被考核单位的积极性和争先进位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