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济宁法院创新开展判后答疑工作,要求法官在裁判文书送达后,就当事人的意见和疑惑,运用法理、情理、事理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答疑工作,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促进案结事了、事心双结。2023年,全市法院答疑案件15522件,化解率94.14%。该项工作入选全省法院十大司法改革典型案例。
01
提高政治站位,拧紧责任链条
济宁市中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强化党组领导责任。制定《关于加强判后答疑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全市法院形成院长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同时,强化院庭长督导责任。实行逐级答疑制度,一般案件由承办法官答疑,当事人对承办法官答疑不满意的,由庭长或分管院长参与答疑。
为强化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审委办负责对全市法院判后答疑工作情况的研判、指导,每月进行通报。并将这项工作纳入法官业绩考核,督察部门进行督察。
02
规范答疑流程,严格闭环管理
据了解,济宁法院的判后答疑实现了答疑范围全覆盖,案件作出裁判后,当事人提出判后答疑需求的,承办法官应当判后答疑。对“四类案件”作出硬性规定,在宣判或者送达文书时要求必须答疑。
答疑一律制作笔录,详细记载答疑内容,实现答疑过程全留痕,并对答疑材料同步做好电子存档入卷工作。
经判后答疑,当事人明确表示同意撤回上诉申请,相关案件不再移送二审法院。对在答疑中发现已生效判决错误,先行组织和解,和解不成的,依法启动再审,实现答疑衔接无缝隙。
03
坚持三个延伸,增强辐射效果
济宁法院坚持答疑工作向诉前、诉中延伸。强化诉讼引导工作,前移答疑端口,形成判前释法、判中释明、判后答疑相结合的一体贯通机制;答疑主体则向多元化延伸,积极吸收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实现答疑主体多元化,提高调解实效;答疑内容向解决实际问题延伸,加大矛盾化解的力度,切实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推行判后答疑,让法官用平等文明亲和的方式为当事人释疑解惑,能够最大限度消除当事人对审判活动的不满,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对裁判的可接受性。2023年,全市法院通过判后答疑推动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3.36个百分点。
通过判后答疑让法官既明晰当事人疑惑之处,也认清当事人不满之因,倒逼法官转变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2023年,全市法院上诉率同比下降3.18个百分点,25人在省级以上业务竞赛中获奖,31篇裁判文书和案例在省级以上获奖,司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在开展判后答疑工作中,实现了全流程、全业务、全过程答疑,为群众提供法治指引,真正增强了司法的公开性、透明度、公信力,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