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水法院灵活运用“以鉴促调”工作模式,成功促成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在诉前达成调解协议。
2024年1月,董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经交警部门调解未果,诉至泗水法院。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促使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调解员耐心向当事人说明诉前鉴定的优势和诉前调解程序,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立即联系泗水法院司法技术部门启动诉前鉴定程序,积极引导董某在诉前申请伤残程度司法鉴定。
司法技术人员协助调解员收集鉴定材料过程中,及时查看董某的病历及相关影像材料,当场给双方当事人释明董某的伤情和伤残鉴定的可能结论,使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焦点和处理结果有了清晰的认识和了解。在司法技术人员协助下,调解员趁热打铁,围绕鉴定费用、时间、可能的结果等方面继续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及时履行,案件在诉前圆满化解。
泗水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积极打造诉前鉴定助力高效解纷新模式,以鉴定促调解,推动矛盾纠纷快速、实质性化解在诉前,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