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绽芳华
“她”力量
在济宁法院,有这样一群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干警们,她们将满腔柔情融入司法为民的点点滴滴,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奉献自己的无悔青春。她们用女性的细腻与坚韧诠释担当与责任,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强后盾,撑起了济宁法院的“半边天”。
凯歌而行,不远山海。乘势而上,不限日月。在第114个 “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济宁中院微信公众号特推出“巾帼绽芳华”专栏,聚焦优秀的女干警集体和个人,通过她们的故事,展示新时代法院女干警的风采和力量。
“她”
刘晓文
刘晓文,先后在刑事审判庭、教育培训处、机关党委等部门工作,现任中院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她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被评为“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市直机关十佳兼职党务干部”,2次被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嘉奖、4次被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予嘉奖。
勤学钻研重实践,锤炼业务硬本领
审判业务工作往往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在刑事审判庭担任法官助理时,她以医学和法学双学科背景优势,将跨学科思维发挥在审判一线,全流程参与一二审刑事案件的审判执行,丰富司法实践和理论调研的经验,通过撰写调研报告,加深对法律运用、政策把握的思考,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在综合行政工作中,她从不同角度转换工作思路,不断提高系统思考、团队协作、文字材料的能力,更好致力于服务法院全面工作的开展。作为一名入党14年的共产党员,她认真全面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学习新时代机关党建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建业务提升,切实增强驾驭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履职尽责善作为,真抓实干走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