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消保丨315教育宣传周:以案说险:指定保险受益人 理赔可能少纠纷
01 案例简介
很多人在购买保险时,未重视受益人的指定。殊不知,当发生保险理赔时,理赔纠纷的概率会增加,并且影响理赔的进度。指定受益人有什么样的作用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2015年8月,客户Z女士为丈夫H先生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投保时保单未指定身故受益人,不料H先生于2023年12月因疾病身故。由于保单未指定身故受益人,根据《保险法》法定受益原则,该份保单的理赔款将由H先生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平均分配。但因为H先生的父母不接受保险金分配比例,不配合提交材料,而且觉得理赔非常的麻烦,最终经过多方协调后终于才提交了身故理赔申请。
02 案例分析
身故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身故后,享有保险金请求资格的人。如果保单未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保险金只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案例中,H先生在投保时未指定身故受益人,当被保人H先生不幸身故后,在未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需要H先生的法定受益人(父母、配偶、子女)提出申请。如果H先生在投保时就指定受益人或承保后及时变更成指定受益人,那么当风险发生时只要其指定受益人办理理赔申请即可,既能便捷快速理赔,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03 风险提示
1、法定受益人:能确保法定继承人获得保险金,不需要纠结受益人的受益比例问题,但当发生保险事故时,需由全部法定受益人提供身份证明、关系证明和出险事故应备材料,无疑增加了理赔时间与难度。
2、指定受益人:可以明确保险金的受益权归属,当发生风险事故申请理赔时,只要指定受益人申请即可,即节省了时间,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家庭的纠纷。
因此,泰康人寿宜昌中支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建议消费者可以考虑指定受益人的问题,从而避免由于继承人之间的争议而导致的时间和精力的浪费,缩短了保险理赔的时间,使受益人更快地获得保险理赔金,更从容地应对突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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