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市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工作,切实盘活闲置的环境资源要素,激活培育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全面提高环境资源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效率,助力我市环境经济实现良性循环,东营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东营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讨论稿)》。为了进一步完善《办法》,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可实施性,近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座谈会,相关企业代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生态环境服务中心正高级工程师冯春燕就《办法》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针对在现行的《东营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暂行办法》基础上新增或修订部分,进行了特别说明。现场解答了到会企业代表对我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存在的疑惑,充分听取了科室负责人和企业代表的建设性建议。此次座谈交流,进一步拓展了思维维度,使《办法》的内容更加丰富立体,助力于落地即见效。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全面考虑、充分吸收市场主体和环境管理层面的宝贵建议,全力完善《办法》,切实实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初衷,打通“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