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市教育局《关于构建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等精神,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承诺书。
1.自觉抵制和拒绝有偿补课
①不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
②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 (舍异地)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③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④不利用“小饭桌”“托辅中心”及教育咨询机构和无证无照“黑班”等场所组织或参加有偿补课;
⑤不发生其他有偿补课的行为。
2.自觉抵制和拒绝接受宴请
①不操办和参加各种名目 的“谢师宴”“升学宴”“毕业宴”“答谢宴”等活动;
②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3.自觉抵制和拒绝收受礼品礼金
①不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
②不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③不发生用公车送子女入学或以出差名义送子女入学、公款报销差旅费用等行为。
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投诉电话、邮箱:
电话:18706583367、13791689116
邮箱:sgsskzzxxx@126.com
监制:张庚臣
审核:曹国栋
编辑:张洁琼
来源:寿光市上口镇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