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作出战略部署,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担负起维护党纪、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的重要职责,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着力营造严纪律强监督重激励的干事创业氛围。
坚持把纪律教育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让党纪的外在约束真正转化为内在的自觉尊崇。
近日,由山东省纪委监委组织汇编的《图说纪检监察》作为纪律教育教材正陆续发放到全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手中,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党纪法规学习中明规矩、知底线。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党委(党组)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必修课,作为经常性纪律教育的学习重点,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创新方式方法,通过编印忏悔录,通报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开展“青廉课堂”,探索开展沉浸式教育、拍摄微电影、制作新媒体产品等,不断提升纪律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严的基调抓好纪律执行,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增强刚性约束。
“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2023年1月至11月,全省共立案审查调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7人。
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到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从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到省属国企“靠企吃企”问题专项整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有力有效政治监督,及时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
精准把握监督执纪策略,做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
2023年3月,滨州市纪委监委在调查群众匿名举报时,发现某乡镇下属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辖区违章建筑整治不够及时,该乡镇党委书记王某某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本着抓早抓小的原则,滨州市纪委监委对王某某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纠正偏差,树牢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党员干部违法往往始于破纪。省纪委监委制定侧面了解工作规范,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通过党内谈话、约谈提醒等方式,帮助党员干部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使其既感受到纪律的刚性约束,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关爱。
2023年1月至11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10.3万余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7.3万余人次,占总人次的70.4%。“四种形态”的精准运用让纪律标尺立起来、严起来,切实发挥了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综合效果。
我省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加大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严查诬告陷害、关爱回访等工作力度,打好激励保护“组合拳”。省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在事故(事件)追责问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开展基层追责问责工作专题调研,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制定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撑腰鼓劲。
2023年1月至11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为945名干部容错纠错,为2423名党员、干部和91个党组织澄清正名,推动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