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委编办科学安排、统筹谋划,做好“全、细、实、优”四篇文章,打造全链条一体化监管服务体系,推进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走深走实。
一、立足主责主业,做好“全”字文章。进一步修改完善《垦利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将区级各类机关及其他需要纳入考核的机构全部纳入职能运行监管范围,共涉及48个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实现职能运行监管“全”覆盖。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依据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明确的主要职责、工作要点等确定的目标任务,对部门单位的履职尽责、履职增效、依规履职、内部运行、外部协调、担当作为质效等6个方面开展监管,实现监管“全领域”。
二、实行精准评估,做好“细”字文章。科学设置部门履职监管指标评价体系,不断细化考核指标,建立多层次、可量化的“核心+”履职监管指标,包含职责指标、印证指标2个一级指标,核心指标、辅助指标、部门互评指标、社会评议指标、平台数据指标5个二级指标,将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职能运行监管的重点内容,从工作时效性、部门执行力、工作系统性、协同配合度等方面进行监管数据整理和归集,详细了解掌握部门履职有效信息,实现对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目标的精准定位,提高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日常监管,做好“实”字文章。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实行全链条跟踪监管评估单位职能运行实际情况。通过日常调度、工作台账、网络监测、群众投诉等方式进行日常监管数据分析。通过座谈、个别访谈、填写“职能运行调查问卷”、查阅部门资料等方式,从依法依单履职、协调配合机制运行、机构人员配置和作用发挥等方面实地了解掌握单位职能运行情况,针对部门出现的履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等问题,逐项跟踪整改,定期对账,及时销号,以改促进,助推高效履职。
四、加强结果运用,做好“优”字文章。将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结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部门权力清单动态调整、优化职能配置和增减机构编制、用编进人计划等挂钩,推动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更优化协同高效。同时,采取跟踪问效等方式,将在履职过程中富有成效的部门单位作为典型示范进行宣传推广,并在年底主要职能运行成效考核中予以相应加分,促进“示范单位”有效发挥带动效应,推动各部门履职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