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五部门积极推行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高位化调度、集成化作战、扁平化协调、清单化管理”工作模式,联合建立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部门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行业主管与监管部门分工协作、联动管理效能,深化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市级五部门对全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每个月重点调度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的进展情况、成效做法、典型案例,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存在的突出困难问题和下步有针对性进行协调解决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等,做到精准聚焦、靶向发力,抓深抓实、见行见效。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各类集中用餐单位县级主管部门每年对辖区内集中用餐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各市级主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抽查,将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作为落实行业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对集中用餐单位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不力,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给予集中用餐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相关负责人相应行政处理。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集体用餐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风险排查,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每年开展两次飞行检查,对检查发现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存在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杂掺假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五部门立足职能、分工协作。建立联合检查制度,五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联合督查,并联合通报督导检查情况。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市场监管部门将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向同级相关主管部门通报。建立风险会商制度,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五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分析研判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研究制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五部门联席会议,分析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重大问题需要随时召开。
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将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对县区、功能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事项,每年进行考核评议。五部门对各县区、功能区工作开展情况以“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以《督查通报》形式督促相关县区、功能区抓好整改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