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济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交房即办证”新闻发布会。会上,对于如何破解土地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的难题,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处级领导干部朱应彬回答了记者提问。
朱应彬说,破解因存在土地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导致群众无法办证的难题,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强化预警。通过电子监督系统,针对土地抵押后长期不办理施工许可、在建工程抵押后长期不进行预售网签、预售达到一定比例不及时注销土地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的项目及时预警,督促开发项目及时还款,注销土地抵押和在建工程抵押,在前端环节发力,及时消除办证隐患,确保“交房即办证”顺利进行。
力推预告登记。相较于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网签备案等行政监管方式,预告登记是物权行为,具有权利保全、顺位保证、破产保护等强力保护债权实现的功能,可以有效防止房产抵押、法院查封和一房多卖而无法过户的情况,能够保障购房人实现物权。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破解这一难题,联合九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办证”工作的实施方案》,紧抓预告登记这一关键,优化购房群众及金融机构办理预告登记的流程。该局联合住建部门,对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进行了调整,保证了购房群众能够顺利实现单方办理,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的建设项目在销售时,抵押权人需要出具知悉并同意在押楼盘出售并放弃抵押权的证明,即使开发企业交房时还存在土地和工程抵押逾期不还款的情况,登记机构亦可依据抵押权人同意出售或放弃抵押权的证明,直接为购房群众办理不动产证,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