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济宁市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宁市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措施和工作成效有关情况。
近年来,在济宁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济宁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重大政治责任,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全面打好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攻坚战,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完善攻坚机制,全面推动责任落实。济宁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美丽济宁建设推进会、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工作会等一系列会议,统筹推进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出台《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及年度方案,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一一细化到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狠抓督导落实,每月召开月度分析会议,实施周调度月通报、红黄蓝管理、县级领导包保制度,对突出环境问题、重点任务开展现场督导、跟踪督导、精准督导,对任务进展缓慢的及时进行督办,切实推动生态环保任务落到实处。
三、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大力推进水系连通,开展引汶、引黄等工程建设,实施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等水系连通工程,加快建设嘉祥县梁宝寺采煤塌陷地治理蓄水工程、金乡县羊山水库工程。编制完成大汶河、白马河、泗河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合理分配控制指标,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加快水源置换工程建设,完成长江、运河等地表水厂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出台《济宁市节约用水条例》,修订《济宁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推进金乡县、鱼台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开展非法开采地下水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封停自备井1185眼。2022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4.6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6.15%。
四、坚持生态优先,协同抓好水生态修复。治理采煤塌陷地54.17万亩,其中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12.56万亩。先后实施南四湖湿地和23个湿地公园保护修复项目,累计完成湿地保护修复20.37万亩,全市湿地面积达255万亩,湿地率15.21%。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全市累计放流鲢鱼、草鱼等优质鱼苗5000多万尾。创新推广“污水处理厂+湿地”模式,41家规模化污水处理厂配建了人工湿地,全市建成人工湿地74处、面积16万亩,形成了流域面积最大的人工湿地保护群,助力济宁市荣获第二批“国际湿地城市”称号。启动南四湖流域河湖水域岸线“清废行动”,重点整治南四湖环湖岸线及34条入湖岸线,今年以来整改问题1.5万余个,26条河道(段)成功创建省级美丽示范河湖,2条河道获评淮河流域美丽幸福河道。
下一步,将坚决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坚决守护南四湖生态安全,坚决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将南四湖打造成为生态之湖、美丽之湖、和谐之湖,为美丽济宁建设作出环保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