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挖掘发现烟台优秀正能量网络作品,选出精品参与全省和全国评选,拟举办“网聚正能量·启航新征程”2023烟台“百部”正能量网络精品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征集评选一批网民认可、社会认同、影响广泛的网络正能量作品,充分发挥正能量激励人、鼓舞人、引领人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激发网络正能量生产供给,推动正能量实现大流量,大流量澎湃正能量。
二、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烟台市委网信办
承办单位:胶东在线网站
三、
活动主题
网聚正能量·启航新征程
四、
评选范围与环节
2023年度,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单位(含网站、新媒体)、商业网站平台、网民等原创发布的网络正能量文字、图片、音视频,开设的专题专栏,开展的主题活动。
活动分为推荐、初评、终评、展播等环节。
五、
评选项目与奖励
(一)评选项目
1.网络正能量文字(40件)。评选对象为大力弘扬主流价值、积极传播正能量,产生广泛、正向社会影响的网络评论、网络消息、网络纪实、网言网语等以文字为主要载体的作品。
2.网络正能量图片(20件)。评选对象为主题鲜明、感染力强、传播面广,充分体现时代特色,思想内涵深刻的摄影图片、静态创意图片、动态创意图片等以图片为主要载体的作品。
3.网络正能量音视频(30件)。评选对象为创意新颖、语态生动、制作精良,在广大网民中产生强烈共鸣的音频、视频、动漫、网络直播、网络影视剧等以音视频为主要载体的作品。
4.网络正能量专题专栏(5个)。评选对象为综合运用多媒体手段和多种网络表现方式,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时间、人物、主题,具有较强共同特征、社会认同度较高的网络专题、专栏。网络专栏需连续刊播1年以上,自然年内刊播不少于48周、每周不少于1次。
5.网络正能量主题活动(5个)。评选对象为以传递正能量为出发点,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度高、互动性强,有效引领网络舆论、网民行动的网络主题活动。
(二)表彰奖励
获评2023烟台“百部”正能量网络精品的,由烟台市委网信办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获奖作品在胶东在线网站集中展播,同时择优推荐参评省正能量网络精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
六、
推荐数量与要求
1.各区市党委网信办可推荐五个项目总计不超过10件参评(各项目比例不限);每个市直单位不超过3件;每个网络媒体不超过8件;烟台市新媒体协会20件,自媒体直接报送至市委网信办邮箱(附件1)。
2.推荐作品按创作者身份分为媒体作品及非媒体作品。(媒体作品指各级各类新闻单位制作发布的作品)
3.报送参评作品应据实申报作者或主创人员,与作品首发时署名和排序等信息一致。刊播时未署名,或作者、主人员数量超出6名的,要求按“集体”名义进行申报。
4.报送作品不得对原版刊播作品进行重新录制、编辑,不得删除片花、广告等任何内容,不得增减片头、片尾,不得切割。音频作品格式为WAV或MP3(采样率128K),视频作品格式为AVI或MP4(1000K码率),图片作品制作成像素为1422×800至3558×2490之间,不小于1MB的RGB模式JPEG文件(动态图片制成GIF文件)。
5.由多篇作品集合而成的专题或专栏内容,应在整组的开头、中间和结尾3个阶段各选择1篇代表作,填报提交。
6.报送主体在申报阶段(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5日),填写管理员账号申请表获取部门管理员账号后,登录2023烟台“百部”正能量网络精品评选系统,使用分配的账号在线填报材料,填报后系统生成推荐作品表,报送主体下载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到指定位置。
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
附件
2023烟台“百部”正能量网络精品评选活动推荐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