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山东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关情况,发布会上,山东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蕾介绍,2023年1月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审查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383件627人,审查起诉909件2563人。办案发现,此类犯罪呈现三方面趋势,需强化防范、依法打击。
非食用物质被非法使用或滥用。“三无”减肥产品、保健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时有发生,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用添加剂成为常见作案手段。如,菏泽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苏某某在“减肥巧克力”中添加禁止使用的西布曲明,销售金额100余万元。
通过网络平台对外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分子在利用网络平台,以虚假宣传、给予返利等手段吸引消费者,有的销售范围覆盖到全国。如,临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案件,被告人注册多个网店销售劣质灭火器,销售金额1070余万元。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提起公诉,并从重提出量刑建议。
犯罪产业化、链条化趋势明显。有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借助合法公司的外衣,采用企业化经营方式制售伪劣商品,内部组织严密,生产、加工、运输、仓储、销售等各个环节均有专人负责,犯罪隐蔽性强。
张蕾表示,今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积极服务保障质量强省战略实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积极推动完善产品质量治理体系,3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坚持依法打击,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履行批捕、起诉检察职能,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犯罪;强化农资保护力度,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等专项行动;挂牌督办重大复杂案件,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济南检察机关办理一起销售伪劣种子案,在全国培训班介绍办案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报道。
强化协作配合,提升打击制假售假工作质效。加强机制建设,山东省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会签工作文件16份,共同推动食品安全、农资打假等重点领域工作。畅通沟通渠道,通过信息共享、线索通报、联席会议等方式,强化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会商新型疑难案件20余件,形成打击治理合力。
注重诉源治理,优化产品质量综合治理水平。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向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制发检察建议67份,推动堵漏建制、规范经营,共同解决刑事案件中涉及的社会治理问题。拓宽普法宣传渠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作品130余件,宣传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多维度提示消费风险。
张蕾说,下一步,山东省检察机关将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