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济南市建设放心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方案(2023—2025)》进行解读。发布会上,济南市消协常务副会长何玉明表示,放心消费环境建设既是民生事业,更是民心所向。济南市消协在全市开展了“放心消费在济南”“五个一”活动,不断强化经营主体参与消费环境创建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具体来讲是,“一倡议”:发布“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倡议书,倡导全市各行业协会、各经营者围绕各自行业特点和职能,落实主体责任。下一步,将倡议活动推广到开展创建放心协会、放心商场、放心市场、放心景区、放心商品、放心服务等活动中去。
“一承诺”:按照“自愿承诺、履行承诺、主动公示、接受监督”原则,鼓励实体店经营者根据商品属性和实际经营条件,采取“一店一承诺”形式,明确退货商品范围、退货时限、退货条件及退货流程等内容,改进服务质量,优化消费体验。
“一示范”:大力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在参与放心消费环境创建的经营者中广泛深入开展“四亮”活动,推动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主动亮“泉放心”标识,亮“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无理由退换货”等创建承诺,亮消费投诉受理、售后管理等制度标牌,亮企业证照、企业信用、企业荣誉等公示信息。目前,济南市共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万余家。从今年起,将重点打造高质量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每年评选100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一标识”:“泉放心”放心消费创建在济南标识。制发创建标识牌2万多个,在全市范围内发放宣传,提升消费者和企业对放心消费、消费者满意度提升工作的感知,擦亮“放心消费在济南”城市名片。
“一公示”:就是定期公示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消费投诉纠纷处置情况和经营者评价指数,推动经营主体自查自纠,不断强化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守法意识和底线意识。
何玉明表示,放心消费环境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不懈努力,济南市消协将与社会各界共同推动放心消费环境建设,让“放心消费在济南”成为美丽泉城的新标识,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助力济南建设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