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邹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警种联动,会同辖区24个派出所,深入山区林场、花鸟市场等地,依法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森林警察大队、田黄派出所』
11月9日,森林警察大队联合田黄派出所办理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11月9日凌晨,田黄派出所抓获一名非法狩猎嫌疑人,经调查嫌疑人王某某伙同他人利用粘鼠板和香料诱捕三有动物麻雀5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森林警察大队、唐村派出所』
11月7日,唐村派出所热心接力,及时联系市野生救助站,将群众在野外拾到的一只鸟类移交妥善处置。
当日早8时许,唐村镇一群众报警称,其父在田间劳作时,发现路边一只黑灰色大鸟趴着不动,后将其抱回家中喂食。报警人发现后,唯恐该鸟是国家保护动物,请求警察帮助处置。接警后,值班民警对该群众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高度赞扬,并跟随其来到家中,发现此鸟在辖区很少见,为避免该鸟受到人为伤害,便将该鸟带至所内。随后,民警经过查阅网上资料,初步判断这只鸟应该是火鸡,属“三有”动物,于是联系市野生救助站,将火鸡移交给救助站工作人员进行妥善处置。
『森林警察大队、古塔派出所』
11月2日,森林公安联合古塔派出所办理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11月2日7时许,古塔派出所抓获一名非法狩猎嫌疑人。经查,嫌疑人王某在禁猎区、禁猎期,利用声音诱捕的方式非法狩猎“三有动物”黄雀,现场查获5只黄雀。
『森林警察大队、大束派出所』
10月31日,森林公安联合大束派出所抓获一名滥伐林木嫌疑人。经前期调查,掌握到嫌疑人许某某在未办理砍伐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地的杨树并出售获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森林警察大队、城郊派出所』
经过前期调查、信息研判,10月25日上午,森林公安联合城郊派出所抓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嫌疑人一名。现场收缴野兔四只,山鸡一只,作案工具一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