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老地名保护办法(试行)》,我市组织开展了市级地名文化遗产(第二批)认定工作。在各县区申报推荐基础上,经论证、评估、评审等程序,认定寨村、官庄祠堂、王王庄庙等20个地名为市级地名文化遗产(第二批),名单公布如下:
东营市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第二批)
为加强我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老地名保护办法(试行)》,我市组织开展了市级地名文化遗产(第二批)认定工作。在各县区申报推荐基础上,经论证、评估、评审等程序,认定寨村、官庄祠堂、王王庄庙等20个地名为市级地名文化遗产(第二批),名单公布如下:
东营市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