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杜绝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居民朋友:
根据《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梁山县城区(东至国道342绕城段,南至迎宾大道——原南转盘——水浒大道(西)一线,西至西环路,北至北外环)以内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此,提醒大家切实增强守法文明意识,自觉做到:
一、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不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二、理解、支持禁燃禁放规定,积极劝阻他人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三、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居民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安宁、和谐、整洁的居住环境,努力争做“关爱健康、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模范带头人!
梁山县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年11月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图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1.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氢、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会强烈刺激人的呼吸道,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疾病。
2.容易引起火灾和人员伤害事故
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易引起火灾、导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燃放烟花爆竹时,如没有防范措施和防护设备的保护,容易炸伤脸部和眼睛造成人员受伤。
3.噪音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所发出的噪音会对人生理和心理都会产生危害。例如因为噪音无法入眠而产生焦虑、烦躁情绪等。心脏病人甚至会因为噪音而发病。
4.浪费资源
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意味着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藉,加重环卫工人的工作量。
为了环境及自身健康,我们可以做到以下几点。
1.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用安全环保的方式过节。
2.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为了你和他人的健康、安全、幸福,为了子孙后代拥有清洁、优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摈弃生活陋习,远离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