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省级复查。2007年,我市被原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2011年、2015年、2019年先后三次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今年是第四次复查。
复查期间,复查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的《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要求,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对我市巩固国家节水型城市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经复查组评审,我市符合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要求,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省级复查。
近年来,我市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关键环节,依托科技创新等形式,不断夯实城市节水基础。始终坚持规划引领和制度落实,做好节水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严格执行节水管理法规和制度,抓紧抓实用水日常监管。针对我市绿地覆盖率高,需水量大的实际,始终把发展节水型绿化放在首位,合理配置城市绿化树种,建设“养护科学、监测智能、监管有效”的智慧园林系统进行按需灌溉,推广使用喷灌、微喷、滴灌等多种技术,形成了较完善的节水型绿化新模式。积极开展节水载体创建活动,压实主体责任,广泛宣传发动,增强企业、单位、居住小区参与创建节水载体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以“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不断创新节水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省级复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城市节水管理,创新节水机制,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努力提升城市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水平,逐步扩大城市节水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城市节水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