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乡村振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周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邵锦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梁晓东,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市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辉介绍我市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作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市扎实推进乡村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乡村面貌发生很大变化。但与城市相比,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存在很大差距。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出台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对乡村建设“建什么”“怎么建”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威海时提出“威海要向精致城市方向发展”,建设精致乡村是应有之义。
围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4项任务,17条重点工作。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科学编制规划,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注重风貌传承,科学确定村庄定位,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实施农村道路、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数字乡村建设、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农村住房条件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8项工程,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乡村教育水平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水平提升、乡村养老服务水平提升和实施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等4项行动,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行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3项举措,推动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提高乡村治理效能,丰富群众精神生活。
建立专项任务责任落实机制。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制定专项推进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实行清单管理,市级和各区市要编制乡村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推进。优化项目实施机制。分类规范项目管理,简化优化项目建设程序。可以采取以工代赈、农民投资投劳等建设方式,实行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推进乡村建设。完善设施管护机制。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引导农民参与管护。健全农民参与机制。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行分类推进机制。根据城郊、沿海、山区等不同区域村庄情况,开展分类指导,找准建设路径,注重建设品质,争取走出各具特色的乡村建设路子。
加强统筹协调。市委农委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协调推进重点任务。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乡村建设任务的领导。区市、镇街要细化具体措施,抓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落地、重点任务落实。强化要素保障。加大投入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乡村建设领域;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优化用地审批流程,保障乡村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使用和服务相结合,培养造就一批乡村建设人才。严格考核评估。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乡村振兴督查的重要内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增强乡村建设的社会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