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宁夏银川燃气爆炸事故和近期省内外燃气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10月29日,佃户屯街道办事处召开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由党工委书记吴沛主持,办事处全体干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社区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吴沛书记要求,街道、社区两级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大专项排查整治力度。全面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安全检查工作,全力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对我处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吴沛书记提出五点要求:
一、严厉查处“问题瓶”。聚焦信用风险高的燃气气瓶充装企业,强化重点监管,各社区、各部门要对辖区内液化石油气瓶实施“拉网式”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假冒伪劣的“问题瓶”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立即查封扣押,将办理气瓶使用登记的充装单位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严厉查处燃气气瓶充装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对未取得充装许可的单位从事燃气充装的,要依法责令关停,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气瓶充装单位,要立即停止其充装行为,并及时报送燃气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对充装单位不符合许可条件、未按照消防主管部门要求经消防验收合格、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充装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违规充装非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设计使用年限气瓶或“黑气瓶”(经翻新的报废气瓶或来历不明的气瓶)的,未按要求送检气瓶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全面提高送气服务监管信息化水平。按照固定配送范围、统一配送车辆、人员定位监管、服务标准规范的标准,以及2024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统一配送服务的有关部署,指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全面实行实名制销售,全面落实送气服务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未经考核合格一律不得上岗),强化送气服务人员免费入户安检、安全用气指导和宣传工作,做到瓶装燃气每换必检,发现隐患应立即消除。配送人员发现用户使用的灶具、减压阀、连接软管、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等产品不合格的,应拒绝提供瓶装燃气。
四、严格落实厂站设施、消防设施、特种设备、双体系等软硬件标准化建设。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含充装站)厂房设施、消防设施、特种设备、信息化等未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建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未建立,安全距离不符合,各类审批手续不健全等情况的,要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五、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含充装站)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足、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未按要求配备气瓶安全总监和气瓶安全员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