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宁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在省对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济宁市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等次。
构建环保大格局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市县两级均成立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生态环境委员会,并实体化运作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颁布实施水环境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强化2个清单、1本销号台账、2个通报“212+N”攻坚机制,全面压实各级生态环保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大格局。稳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化建设,高标准建设了智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在全省率先构建“1+14+168”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绩斐然,8个县市区先后荣获国家级、省级示范区或“两山”基地称号,“两山”理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日益深入人心。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协同“减煤、治源、控车、抑尘、增绿”,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10年来全市PM2.5、PM10、SO2、NO2浓度分别改善65.0%、58.2%、86.4%、46.7%。坚持“治用保”方略,开展“五水共治”,南四湖水质连续20年持续改善;今年1—9月份,全市28个国省控河流断面、34条入湖河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干线水质优良率均达到100%,优良水体比例居全省第一位。严格管控土壤污染风险,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强力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济宁市58项问题,已完成整改34项,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水平全面提质见效。
全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高水平保护取得扎实成效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取得实效。大力实施两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连续2次获得全省评估第一名。持续强化环保服务,在全省率先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培育环保绩效A级、B级及引领性企业109家,数量全省最多。扎实推进环保执法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执法大练兵连续三年获评全国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