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推动社会治理工作中应用“和为贵”理念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市、县、镇三级“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打造以县级中心为中枢、镇级中心为主体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
探索联调模式。成立“和为贵”社会治理中心,统筹协调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等13个职能部门集中入驻办公。村级以“和为贵”调解室为基础,由包村干部、法律顾问、“两委”成员、“五老”等人员开展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实行群众诉求“无差别”受理,综合运用调解、救助、疏导等方法,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机制。
提高协同动力。市级中心加强对县、乡各级中心协调联动和业务指导,实现自下而上的矛盾信息收集上报、会商调处机制和自上而下的转送交办、督查督导机制。完善首问责任制工作清单,实行日调度、周例会、月通报、季分析制度,定期对案件进行梳理分析研判和督导督查。对重点事项建立专门台账,实行重点督导督办,动态统计化解率。
提高工作合力。全面梳理入驻部门的业务标准,对入驻部门的资源力量进行整合优化,推进各部门之间业务协同、资源共享,同时不包办、不代替入驻部门的职能。每月开展一次“流动红旗窗口”评选,每两个月召开市、县、乡矛调中心受理案件评查会议。发挥12345热线数据“晴雨表、岗前哨”的预警作用,依据热线平台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实时更新、全面统计、分类对比、归纳梳理,对办件情况、办理效率、群众诉求热点等精准分析,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市领导,并推送至业务部门,为政府决策、部门工作提供科学参考。
激发调处活力。设立无差别受理窗口,一个窗口受理群众诉求事项,通过精准区分事项类型,分类导入办事程序,建立统分结合、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多元调处工作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效衔接,积极发挥调解、行政复议等非诉化解方式的优势,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