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落实“四张清单”,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服务型执法模式,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了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提高审批效率。认真落实省政府351号令要求,对照省、市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梳理本部门许可事项清单31项,全面承接了省局委托实施许可事项8项,进一步完善了各类许可事项的实施要素和办事指南,承诺办理时限,实行了一站式受理送达,全程网办,提高效率。截至8月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共479件,外资企业登记264件,其中换发证687件、不予许可10件、注销各类生产许可46家。承办的行政许可事项均没有出现当事人投诉以及被行政复议诉讼等现象。
二是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提升服务效能。落实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进一步减少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最大限度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特别是优化简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受理、送达等流程。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梳理“10+1”类政务服务事项836项,组织更新调整实施清单“办事指南”,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和管理系统”政务服务“6+1”类事项梳理模块,认领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共11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为办事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
三是落实权力责任事项清单,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进一步理清部门法定职责,梳理权责事项,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通过“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组织权责事项的认领和变更,主动调整市级、县区级权责事项的权限、行使层级等内容,目前共有权责事项765项,其中行政许可19项、行政处罚599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检查42项、其他权力43项、公共服务27项,要求各级各科室单位严格依照权责清单开展监管执法,确保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四是落实轻微不罚事项清单,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落实“首次不罚”“轻微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等要求,出台了《东营市市场监管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规定》,共涉及市场主体登记、食品、药品等10个监管领域127项,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形式,指导帮助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纠错、自我纠错,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截至8月底,办理不予处罚案件66件,不予强制措施2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