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午,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召开法制高新主题系列(第二场)新闻发布会,济宁高新区检察院相关领导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及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关注的问题。
近年以来,济宁高新区检察院全面落实党中央、最高检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案件办理情况
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6日,济宁高新区检察院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6件,立案53件。通过办案督促清理固体废物垃圾50余吨,恢复耕地、林地10余亩,追缴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追缴食品药品领域惩罚性赔偿金;2起案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从办理情况看,公益诉讼案件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立案数量逐年增长,办案规模不断扩大。2018年至2023年共立案53件,年均增长率12.15%,办案规模稳定增长。如图1所示。
办案领域不断延伸,办案结构不断优化。从公益诉讼涉案领域来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立案34件,占比64.1%;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7件,占比13.2%;安全生产领域立案8件,占比15.09%。突出办案重点,持续抓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关切领域案件办理。如图2所示。
案件线索来源不断优化,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成效显著。在履行检察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的案件45件,占84.9%,主动发现,能动履职较为突出;在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中发现5件。如图3所示。
济宁高新区检察院的主要做法有:
突出办案重点,在依法监督中彰显检察担当
紧扣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院工作要求,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中监督管理、防治措施、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通过办案及时督促落实。一是开展专项行动。找准公益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治理短板,以“小专项”为抓手,组织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固体废物污染整治、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监督、危化物品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等专项行动,提升了服务大局的精准度。二是深化大数据应用。研发运用“随手拍”微信小程序,收集各类公益诉讼线索,同时借鉴上级院推广的民生领域法律监督数据模型,筛选相关案件线索。三是探索一体化办理。打破传统刑事案件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分别由刑事检察部门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办理的模式。
强化理念引导,在主动支持中促进多赢共赢
坚持既担当作为,又恪守边界,把事实查清楚,把释法说理做到位,积极争取被监督对象的理解与认同,实现理念共融、思想共通、行动同步。一是坚持“有解”思维,突出诉前解决。发挥好诉前磋商与诉前检察建议等程序优势,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交流,形成良性互动,达到了“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目标。二是以“我管”促“都管”,促进溯源治理。
建立协作机制,在善于补位中凝聚保护合力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协同作用,凝聚多方合力,破解“九龙治水”难题,促进补强公共利益保护领域治理短板。一是建立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二是建立高新检察“益心为公”志愿者团队。主动与街道、行政部门沟通,在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环保、律师等部门协会重点选聘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热心公益的志愿者,借助其专业知识技能,破解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三是建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沟通协调。
下一步,济宁高新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提高站位、服务大局、能动履职,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展现更大公益诉讼检察担当。
最后,济宁高新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就济宁高新区公益诉讼新领域的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等方面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