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机关事务局印发《关于开展机关事务法治化创新试点的通知》,在全省开展以机关事务管理地方立法为重点的法治化创新试点,我市为三个试点市之一。试点工作期限自2023年8月至2024年12月。
“全省机关事务法治化创新试点”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聚焦推动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制度实施,健全法治保障等内容,重点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地方立法,为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下一步,市机关事务局将完善工作机制,争取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等单位的支持,力促将试点工作纳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任务和市人大立法计划,提升我市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将正在组织开展的“全省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示范单位”创建与法治化创新试点建设做好结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