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至3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随莲一行来菏,就《山东省南四湖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磊,市政府副市长曹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东参加活动。
王随莲一行先后赴鲁西矿业、单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大沙河水库、曹县戴老家水库、国家黄河故道湿地公园等处开展实地检查,看现场、听汇报,深入了解我市贯彻实施《山东省南四湖保护条例》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王随莲对我市在南四湖流域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南四湖是我省最大的淡水湖和最重要的淡水渔业基地,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干线和重要调蓄水库,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保护南四湖意识,切实履职尽责,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推动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王随莲强调,要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保障各级断面水质达标。要加大流域水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切实搞好治污指导帮扶,依法依规查处违法排污行为。要利用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条例的普法宣传,形成宣传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凝聚全社会环保共识。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统筹做好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推动水环境治理稳步提升,为美丽山东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