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对某电梯维保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依法处人民币1万元的罚款。
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企业进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该企业两部电梯存在维保超期和维保记录“弄虚作假”问题,该电梯维保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维护保养电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电梯维保单位改正违法行为,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并进行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对该电梯维保单位处以人民币1万元的罚款。
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提醒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高度重视电梯维护保养作业,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作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供稿单位: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朱俊宁 通讯员 郝成禄 孙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