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饶法院全面贯彻“绿色审判”司法理念,不断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助力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守护美丽生态广饶。
强化大局观念,积极融入环境资源社会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执法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在淄河岸畔设立水资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加强环境法治宣传,以司法呵护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聚焦支脉河流域河湖“四乱”整治、水质污染防治、打击非法取土等重点问题,构建责任明确、监督严格、保障有力的“四长”联动依法治河工作机制,有力推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与社会综合治理深度融合。
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特色环境资源审判体系。设立专门环境资源审判团队,配齐配强专业法官,精准识别、妥善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为集约优化审判资源,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归口审理机制,将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案件28个罪名,涉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民事纠纷案件等29个三级案由,涉政府及其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为被告的涉环境资源类行政案件6个案由,集中审理,促进惩治犯罪、赔偿损失和修复环境协调统一,切实提升审判专业水平和审判质效。
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完善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机制。依法严惩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审结污染环境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刑事案件5件。贯彻民法典绿色原则,审结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64件,强化环境污染民事赔偿责任。审理环保行政处罚等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5件,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及时制发司法建议,“判前判后”司法服务全覆盖。近日,环境资源审判团队被省法院等四部门联合表彰为“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