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近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刊发《让劳动者“劳动并快乐着”——山东法院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纪实》,其中多处提到了烟台法院的工作做法及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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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烟台、潍坊等中级法院也纷纷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或通知,就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安全保护、民主协商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关心的权益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招远,地处胶东半岛,素有“金城天府”之称,境内遍布2000余条可供开采的金矿脉,涉矿各类产业工人5.6万人。如何妥善化解涉及矿山企业的劳动纠纷,成为摆在招远市人民法院面前的一道难题。
“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我们必须主动出击、能动司法,当好劳动者权益的守护人。”招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玲丽斩钉截铁地说。非煤矿山集中整治期间,招远法院抽调1名院领导和1名调解员驻矿,主动对接政法委、人社局、乡镇政府等,将2000余起涉矿劳动纠纷成功消弭于萌芽状态。
近年来,烟台法院高度重视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强劳动争议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创新优化审判模式,综合运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等手段,公正高效化解劳动争议。同时,注重发挥以案释法促进社会治理的效能优势,先后有多起典型案例被《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刊发,推动构建和谐健康的劳动关系,不断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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