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垦利区行政审批局严格落实上级登记要求,不断创新举措,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减少运营成本、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党建引领,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推进全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一是降低社会组织登记准入门槛。在镇街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成立过程中,适当降低注册资金门槛,注册资金由原来的3万元降低到1千元;重点针对慈善公益类、志愿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降低注册资金标准,由3万元降至5千元;社会团体类社区社会组织会员由原来的50人降低至15人。进一步降低社会组织准入标准,为社会组织成立、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减少社会组织登记运营成本。在全市率先推出“民政验资通”小程序,进一步降低社会组织运营成本。在申请人申请成立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时,由原来的银行网点办理升级到通过线上扫码直接在银行开立验资账户。通过“民政验资通”程序,申请人向账户注入规定额度的注册资金,由银行提供在线验资证明,审批部门通过后台系统实现在线实时验资。截至目前,共为全区社会组织节约验资成本12万余元,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了社会组织验资业务全程网办。
三是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流程。根据山东省民政厅标准化模板制作“填空式”零基础模板和“白话版”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相关申请资料和流程,不断简化办理手续,压缩审批环节和办件时间。做好审批材料预审服务,全流程帮办,提前服务介入,让审批不断提速。同时加强业务沟通,做好社会组织内部组织框架、人员配备等相关事项的设置和安排,助力社会组织早日成立。
四是强化社会组织登记党建引领。在社会组织成立过程中,坚持党建工作与登记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发放《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社会组织党建情况调查申报表》等一系列材料,将党组织建设贯穿到社会组织成立及业务发展全过程,在社会组织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并把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列入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和章程核准的重要内容,要求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要做到党组织应建尽建,暂不符合组建条件的要全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进一步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有形有效覆盖,目前,全区200余家社会组织党建入章实现100%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