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东 昌 府 区 慈 善 总 会、共 青 团 东 昌 府 区 委向各镇(街道)关工委、团(工)委、社会事务办公室、城区各高中学校发出通知:
为帮助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东昌府区今年将继续实施“阳光伴我行--大学生英才工程”困难大学新生慈善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一)2023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录
取的东昌府区籍学生(不包括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高考分数应达到
2023年山东省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应达到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国防生、军校生、免费师范生
不予资助。
(二)受资助学生应至少符合以下几类情况之一:1.已脱贫享受政策家庭的学生;2.学生家中出现重大变故,父母无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差,家庭收入微薄,无力支付入校费用;3. 父母均下岗失业,或遇突发事件及重大灾害的;4.学生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伤残,除去社会保障外仍需要家庭支付大量治疗、护理费用,家庭负担很重;5.学生本人为孤儿或事实孤儿(事实孤儿主要是指父母其中一方死亡或失踪,或虽未死亡或失踪但是因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二级以上重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事实上不能提供经济支持和照料的青少年);6.其他不在以上五类的,家庭情况特殊,
确实无法为学生提供照料和经济支持的,按个案通过逐级审核,
确定是否符合资助条件。
(三)已经列入其他大学新生资助项目的,不重复资助。
二、申请时间
2023年08月01日至08月10日
此活动将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圆大学梦,同时也体现了政府部门对于社会的关爱,真正解决贫困生就学问题。
(周法利 王泳舜)